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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元辰》 元辰者,别而不合之名。阳前阴后,则有所屈,屈则于事
无所申;阴前阳后,则直而不遂,于事暴而不治,难与同事, 故谓之元辰。是以 阳男阴女,在冲前一位支辰; 阴男阳女,在冲后一位支辰。假如 甲子生男,与甲午对冲,即乙未为正; 乙丑生男,与乙未对冲,即甲午为正。余干午未半之。 所以为凶者,当气冲之地,左鼓则风煞在右,右鼓则风煞在 左,故阴阳男女,取冲前冲后不同。若岁运临之,如物当风, 动摇颠倒,不得宁息。不有内疾,必有外难。虽富贵崇高,势 位炎盛,大运逢之,十年可畏。立朝定当窜逐,居家必罹凶咎, 纵有吉神扶持,不免祸福倚伏,尤忌先吉后凶,临旺之后、欲 出未出之际,凶祸尤的。生命逢之,主形骸陋朴,面有颧骨, 鼻低口大,眼生威角,脑凸臀高,手脚强硬,声音沈浊。 生旺则落魄大度,不别是非,不分良善,颠倒鹘突; 死绝则寒酸薄劣,形貌猥下,语言浑浊,不识羞辱,破败坎 坷,贪饮好情,甘习下流。 与官符并,多招无辜之挠; 带劫煞,则不循细行,动招危辱,空贱无耻; 妇人得之,声雄性浊,奸淫私通奴贱,鬼魅为凭,不遵礼法, 一生多灾,虽生子,拗而不孝。 常术《鼠忌羊头歌》未分男女,不足凭也。 《珞 录子》以宣父畏其元辰,林开以元辰恶煞为灾甚重, 有互换遇者,尤为不吉,忽然遇合,又以吉论。 《洞玄经》云:“元辰遇合,而大亨是也。” 《广信集》取巫□伎参政己卯、甲申、己巳、甲戌,滕庚枢 密乙丑、壬午、乙丑、壬午,二命岂不犯元辰。 李吉甫曰:“大凡贵命,须逢煞即得君主横升拔,林开一偏 之见也。” 徐子平云:“元辰者,命中元有所害之辰,如甲见申庚,乙 见酉辛之类,人生岁月日时原有七煞,已为所害之辰,岁运复 遇,谓之犯元辰,为害尤重,元无则轻。然元辰一煞,与亡劫、 羊刃、空亡同类观。” 《珞 录子消息赋自见雪心赋》云:“元辰水去,亦指 神煞之名。”是古人之说是也。 |